開立真實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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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利國際金銀業有限公司(簡稱「怡利」)網上服務之條款及細則

怡利國際金銀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和代理經紀人完全獨立,本公司沒有監管其代理經紀人的活動,並不對代理經紀人作出的聲明負責。本公司和代理經紀人直接的協定並不建立合夥或合資機構關係,因此代理經紀人不是本公司的代表或職員,並無權代表本公司進行交涉或採取任何其他行為:

1. 客戶理解並同意如果客戶在本公司的帳戶是由代理經紀人介紹而來,該代理經紀人可以查閱客戶的個人資料和其他有關客戶在本公司帳戶交易活動的資料。 代理經紀人有權進入客戶的本公司帳戶,但不得以客戶的本公司帳戶進行任何交易,除非客戶通過書面協定授權該代理經紀人代表客戶交易。

2. 客戶理解並確認本公司可能對代理經紀人給予報酬,此類報酬可能按照每筆交易或其他方式給予。此報酬有可能需要擴大給客戶的點差。本公司更保留向客戶收取傭金及相關手續費的權利。此外,客戶有權獲準確地告知該點差收費、傭金或手續費的詳細內容。

3. 客戶理解經由代理經紀人或協力廠商處理的客戶資金,只要不在本公司的管理、保管或控制範圍,本公司均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4. 客戶理解代理經紀人或其他出售/ 提供交易系統,課程、程式、研究或建議的第三者是與本公司沒有關聯,該服務是不受政府機構監管。本公司絕不對客戶使用該資訊或建議帶來的損失負責。

5. 客戶在此確認,同意和理解貴金屬交易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同時明白通過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統、課程、程式、或由代理經紀人提供的研究或建議進行的交易並不一定帶來盈利,避免風險或限制風險。

6. 客戶確認本公司及與其代理經紀人未就客戶未來的盈虧作出任何許諾。客戶明白貴金屬交易帶有相當高的風險,客戶必須細閱下述的<<風險披露聲明>> 。

7. 對於客戶已經或將會從代理經紀人或其他任何協力廠商獲得的資訊或建議,本公司不能控制,也不會支持或擔保其資訊及建議的準確性或完備性。

8. 本公司不支援或擔保代理經紀人所提供之服務,由於代理經紀人不是本公司的職員,因此客戶有責任在接受該代理經紀人的服務前應嚴格評估該代理經紀人。

9. 客戶聲明及保證其並非美國公民╱居民(作為繳稅或其他目的),亦並非以其他方式就任何目的而言與美國有所關聯,亦並非以代表任何美國公民╱居民╱實體的代理人身份行事。倘若上述之聲明及保證有任何改變,客戶承諾在該改變時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客戶告鑒 本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請仔細審閱。 本法律合約乃由怡利國際金銀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一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下成立的有限公司,其後繼人或轉讓人,與本文檔的合同方(以下簡稱「客戶」)共同訂立。 有關在本公司開設帳戶通過貴金屬場外OTC市場從事投機及或購買、及或賣出現貨貴金屬(以下簡稱「OTCGOLD」),客戶確認已瞭解下述有關杠杆式OTCGOLD交易的因素,以及提供給客戶的風險披露聲明。

1. OTCGOLD交易僅適合專業機構或投資經驗豐富的人士,其財政狀況可以承受也許遠過保證金或存款金價值的損失。

2. OTCGOLD的業務並不需公開喊價。雖然許多場所交易都以電腦為基礎的系統提供報價和實際價格,但這兩價格可能會因為市場缺乏流動性而有所偏差。許多電子交易設施是由以電腦為基礎的系統來支援進行交易下單、執行、配對的,它們易受到臨時系統故障的影響。客戶收回某些損失的能力可能受限於系統提供者、銀行及 /或其他金融機構設定的責任限度,此限度可能各有不同。

3. 在OTCGOLD市場上,公司不只於交易所場外進行交易。為客戶進行交易的公司怡利國際金銀業有限公司在很多貴金屬交易中可能是客戶交易的對手。有可能出現的情況,包括平倉、評估價值、確定公平價值或評估風險披露會很困難或不可能。鑒於這些原因,這類交易可能涉及更大的風險。場外交易可能受到較少的監管或受管於不同的監管體系。在開始交易之前,客戶應該瞭解適用的規定和相關風險。

4. 如果客戶在任何電子市場從事交易,客戶將面臨與該電子交易系統相關的風險,包括硬體或軟體的故障。系統故障可能造成客戶的訂單難以按照其指示執行或根本不能執行。 免責條款:
(i) 互聯網故障 互聯網的運作不在本公司控制範圍之內,因此不能確保通過互聯網的接收和發放的信號,客戶電子設備的結構或聯接的可靠性,本公司絕不對互聯網上交易中出現的通訊故障、錯誤或延遲負責。
(ii) 市場風險和網上交易 貴金屬交易涉及相當大的風險,其並非對每位投資者都適合。請參照風險披露聲明和本協議,瞭解有關風險的詳細資料。雖然網上交易為客戶帶來很多方便或更有效率,但它並不降低貴金屬交易本身的風險。因此客戶在交易前,須準備承擔此風險。
(iii)密碼保護 客戶必須將密碼保密,確保沒有協力廠商取用其交易設施。客戶同意對所有經電郵或電子交易平臺傳送來的指示和對所有經由電郵、電子交易平臺、電話或書面向本公司發出的指示確實負責,即使是由協力廠商發出,這些指示已和客戶密碼或客戶簽名和帳戶號碼認證,根據本公司的判斷相信這是客戶表面授權。本公司並沒有責任對這個表面許可權作進一步查詢,也沒有責任因為依據這些表面許可權所採取的或不採取的行動所造成之後果負責。客戶須對密碼的保密性、安全性及其使用獨自承擔責任。
(iv) 報價錯誤 倘若報價或成交價出現錯誤時,本公司對於帳戶結餘相應錯誤並不負責。有關錯誤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員的錯誤報價、非國際市場價之報價、或是任何報價錯誤(例如由於硬體、軟體或者通訊線路或系統故障導致報價錯誤或者第三者提供了錯誤的外部資料)。本公司不需為錯誤所導致的帳戶餘額負責,客戶下單時需預留足夠的時間執行訂單和系統計算所需保證金的時間。若訂單的執行價格或訂單設定和市場價格過於接近,這可能會觸發其他訂單(所有訂單類型)或發出保證金提示。本公司不會對由於系統沒有足夠時間執行訂單或進行運算所產生的保證金提示、帳戶結餘或帳戶頭寸負責。情況不限於上文,一旦發生報價或執行錯誤,本公司保留對有關帳戶進行必要更正或調整的權利。對於報價或執行錯誤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本公司將依據絕對酌情權進行解決。若因此帶來任何損失、損害或責任,客戶同意予以賠償使本公司不會受到任何損失或損害。
(v) 套戥 互聯網、連線延誤、報價上的誤差或報價系統的漏洞有時會造成在本公司交易平臺上的報價無法準確地反映即時市場價格。“套戥”及“剝頭皮”,或因網路連接的延誤而利用差價獲利的行為,並不能存在于客戶直接向莊家進行買賣的場外交易市場中。本公司不容許客戶在本公司的交易平臺上進行此等套戥活動。任何客戶利用潛在套戥及“剝頭皮”機會所從事的價格交易可能會被取消。本公司保留權利對涉及上述交易的帳戶進行必要的修正和調整。本公司可依據絕對酌情權,要求交易員進行干預或核准所有下單以及或終止有關客戶的帳戶,而不需事先通知客戶。對“套戥”及“剝頭皮”或操控價格而產生的糾紛,本公司將依據絕對酌情權進行解決。本公司保留凍結客戶提款的權利直至能夠完全解決上述的問題為止。於此陳述的任何行動或決議將不會損害或放棄令本公司對客戶和其雇員擁有之任何權力或賠償。
(vi) 操控價格、執行及平臺 本公司絕對嚴禁以任何形式對其價格、執行及平臺進行操控。若本公司懷疑任何帳戶從事操控(包括但不限於客戶未經本公司批准進行的第三者交易),本公司保留對帳戶進行調查及審核等的相關權利,並從涉嫌帳戶中扣除由相關活動所賺取的盈利款項。本公司保留對相關帳戶進行必要更正或調整的權利。對於涉嫌從事操控的帳戶,本公司依據絕對酌情權,要求交易員進行干預、對下單進行核准以及或終止有關客戶的帳戶。對於由套戥及或操控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本公司將依據絕對酌情權進行解決。本公司可依據酌情權決定向任何相關監管機構或執法機構報告有關事件,而不會就事件報告通知相關客戶。於此處所陳述的任何行動或決議並不免除或損害本公司對客戶和其雇員擁有之任何權利或賠償。
5. 客戶確認購買或賣出貴金屬包括進行交割,每次現貨交易均自動進賬到客戶的帳戶。所有需要作實貨交收的買賣合約,客戶必須在發出買賣指示時,同時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及得到本公司確定接受方為有效。交收時間及地點將由市場慣例或本公司酌情決定。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決定權拒絕執行客戶任何買賣指示,而絕不須對拒絕執行買賣指示向客戶作出具體解釋或原因。
6. 本公司不能保證客戶的交易對手的信譽。本公司只有盡力與有良好聲譽及可靠的機構和清算所進行交易。此外,本公司可能因為交易流動性的問題,造成貴金屬交易停止,使客戶不能及時為虧損的頭寸進行平倉,這可能為客戶帶來相當的損失。本公司不會就這些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7. 本公司的保證金政策可能要求客戶提供追加資金以便維持其保證金帳戶,客戶有義務滿足這類保證金要求。否則將可能被自動平倉及造成相應的損失。本公司還保留拒絕接受訂單的權利或提供市場對沖。
8. 如果任何非本公司雇員(下稱“協力廠商”)向客戶提供任何關於貴金屬的資訊或建議,本公司不能控制或擔保其關於貴金屬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本公司將決不對客戶因使用該資訊或建議帶來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9. 如果客戶將交易授權或對其帳戶的管理交予協力廠商,不論是自主權或非自主權的方式,本公司將絕不對客戶作出的選擇負責。本公司不對有關交易的協力廠商作出任何聲明或保證;本公司不對因為交易協力廠商的行為對客戶產生的損失負責。因此,若客戶授權協力廠商管理其帳戶,客戶必須自己承擔一切相關風險。如果客戶未獲本公司同意將交易授權或對其帳戶的管理交予協力廠商,本公司保留對有關帳戶所有或部份相關的交易進行取消的權利,而不需事先通知客戶。

10. 客戶應完全遵守當地有關法例,包括為遵守該等地區或司法管轄權區內須遵守之任何其他手續而取得政府或相關監管機構之同意,以及因使用本公司平臺進行的交易而需支付當地任何相關稅項、關稅及其他金額。客戶在本公司平臺進行的交易,將被視為該客戶向本公司聲明及保證已遵守當地法律及規定。倘客戶對相關情況有疑問,客戶應在開戶及開始交易前應該諮詢法律及其它獨立的專業意見。

11. 所有客戶必須意識到任何回報是非保證的。此外,本公司不對任何本公司、其雇員及/ 或關聯人作出的指稱或保證負責。 客戶協定 本公司同意客戶開設一個或多個帳戶,並不時向客戶提供有關買賣OTCGOLD(如上文客戶告鑒中所界定),該買賣可能通過或透過客戶的帳戶進行。客戶作出下列同意:
  
1.字詞釋義及標題
 “本公司”或 “怡利國際金銀業”一詞包括怡利國際金銀業有限公司,其部份,繼承人和轉讓人。“客戶”一詞指訂立本協議的一方。如客戶為個人,則包括客戶本人,其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如客戶為有限公司,則包括該公司及繼承人。如客戶為合夥公司,則包括客戶帳戶保持有效時的合夥人、其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協定”一詞指客戶與本公司就有關帳戶(等)之開設、維持及運作而訂立且不時修定之協議或給予的授權,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本客戶協定、風險披露聲明、客戶告鑒、開戶申請表(等)而給予本公司之任何權力。本協議的段落標題為查考方便而加入的,此並不限制或影響段落條文的應用與意義。

 2.約束效力
 本協定(包括風險披露聲明、客戶告鑒、本客戶協定以及開戶申請表)將持續有效,並涵蓋客戶任何時候在本公司開立或重新開立的所有帳戶,不論任何本公司或其他繼承人、轉讓人的人事變動。如果發生合併、兼併或其他變動,本協議(包括任何授權)將適應本公司或其他繼承人或轉讓人的利益,並對客戶及其/或其遺產繼承人、委託人、管理人、法定代表、繼承人和轉讓人具有約束效力。

 3.協議接受
 僅當本公司確認及審批客戶之開戶申請後,本協議可視作已為本公司所接受或成為客戶與本公司之間雙方同意並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4.高風險投資
 除這項協定所載標準披露外,客戶應注意以保證金為基礎的貴金屬交易是金融市場上最高風險的投資工具之一,且僅適合於有豐富經驗的專業投資者和機構。在本公司開立的帳戶允許客戶以很高的杠杆比例(可高達客戶帳戶資產的100倍,杠杆比例可由本公司不時修改或者按照其他適用的規例)進行貴金屬交易。客戶在開戶或進行貴金屬交易之前應仔細地考慮其可承受之風險,並明白在貴金屬交易進行投機的資金是屬於風險資本金。客戶保證及聲明即使在貴金屬交易中出現嚴重虧損也不會對其現在/未來的生活方式及財政狀況帶來任何影響。 若客戶過住未曾投資于高風險的投資工具,客戶需要在正式買賣之前瞭解和學習貴金屬交易相關知識,並諮詢有關專業意見。客戶需要認識到貴金屬交易涉及潛在的利潤與損失,若市況不利,損失可能超過初始保證金之金額。在交易貴金屬時客戶必須確認其投資於貴金屬交易的資金是純風險資本金,這些資金的損失並不會對其現在/未來的生活方式及財政狀況帶來任何影響。

 5.風險確認
 客戶確認投資于杠杆式交易是投機性,並涉及相當高之風險,只適合於能夠承擔超過其保證金存款損失風險的人士。客戶理解由於OTCGOLD交易通常要求的保證金較低,因此杠杆比例相對較大,以致OTCGOLD的價格變動可能帶來相當大的損失,該損失可能超過客戶的投資和保證金存款。客戶須在開戶或進行交易之前,應該清楚瞭解有關交易特性和風險程度,保證其願意並能夠在財務上或其他方面承擔OTCGOLD交易所帶來的所有風險,客戶同意不會就因遵循本公司或其雇員或代表作出的交易推薦,或建議而造成的交易損失追究本公司的責任。客戶認識到OTCGOLD交易是沒有任何保本或盈利的保證。客戶承認其未曾從本公司,或其任何雇員、代表、代理經紀人,或其他客戶與之打交道以進行本公司交易的實體從而獲得這類保證,並且未根據任何上述保證簽訂本協定。

 6.匯率變動風險
 本公司之交易帳戶必須以美元或本公司不時同意之其他貨幣為單位,倘若客戶以美元之外之其他貨幣存取款:
i. 客戶必須獨自承擔因匯率價格變動而導致之任何收益或損失;
ii.客戶同意本公司按其全權決定之形式及時間對貨幣作出任何兌換,以實行其根據本協定而採取之任何行動或步驟。

 7.客戶聲明與保證
 客戶聲明與保證:
i. 頭腦健全、到達法定年齡,具有法律能力;
ii. 只有帳戶持有人/ 客戶本人享有其帳戶之利益;
iii. 不論此後任何相反的裁決,除了
(i)所述,客戶有足夠投資經驗、承受風險及財政上的能力以進行OTCGOLD交易;
iv. 客戶目前不受雇於任何交易所、任何交易所持有絕大部分資本的公司、任何交易所的成員及或任何在交易所註冊的公司、任何銀行、信託機構或保險公司,若客戶受雇于上述公司,客戶必須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v. 客戶提供的資訊(至本日期止)皆為真實、準確和完整。若任何訊息變化,客戶有責任迅速通知本公司。
vi. 完全遵守當地有關法例,包括為遵守該等地區或司法管轄區內須遵守之任何其他手續以取得政府或其他方面之同意,以及因為使用本平臺進行交易而需要支付當地任何相關稅項、關稅及其他金額。客戶在本平臺進行交易,將被視為該客戶向本公司聲明及保證已遵守當地法律及規定。倘若客戶對情況有疑問,客戶必須尋找專業之法律意見;
vii. 不會進行任何以套戥或“剝頭皮”為目標的活動;
viii. 不會於未獲本公司批准將交易授權或對其帳戶的管理交予第三者。

 8.交易授權
 本公司可以與客戶部分或全部的買賣指令進行對盤及/或下達市場。本公司獲授權按照客戶的口頭、書面或電腦指令向對手方如銀行、金融機構或資深參與者為客戶帳戶進行OTCGOLD買賣。除非客戶以書面形式作出反對,否則本公司獲授權向本公司認為適合之對手方如銀行、金融機構或資深參與者執行所有訂單。本公司有權依據所有從客戶收到的口頭或書面上的通信或指示,包括客戶的雇員、合夥人、法定負責人(授權人),只要本公司沒有收到客戶通知授權人並沒有獲得授權。客戶同意讓授權人代表客戶向本公司提供所需的資料、資訊、指示、和授權來進行本公司提供的服務。 客戶授權本公司依據和執行從授權人所得來的任何指示、授權或資訊。所得來的方式包括通過電子方式傳送或獲得客戶批准的傳真檔。 因此客戶同意
(i)本公司獲授權執行指示,並且不需詢問有關指示的有效性,該指示會被當作是授權人發出的書面指令;
(ii)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不需核實指示的有效性或任何個別情況的簽名;
(iii)在本公司秉承行事和沒有疏忽的情況下,客戶將承擔所有由任何代表人、雇員、或授權人發出未經批准指示的風險,客戶將為任何損失、費用、酬金、損毀、經費、索賠、訴訟或要求(等)負責。客戶並保證不向本公司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以及本公司不會因上述情況而導致損失,包括任何有關或產生自本公司的實際行動、延遲實際行動或拒絕採取行動、由客戶提供給本公司的任何指示或資料,包括由客戶的雇員、授權人或代表發出的不正當、未經授權、虛假或欺詐指示,即使該指示是沒有獲得客戶授權。本公司有權限制客戶每次下單的總數。本公司有權限制客戶獲得或持有的頭寸金額及/或總數。本公司將按照客戶電腦或錄音電話的指示執行其選擇接受的訂單。本公司有權拒絕接受任何訂單。

 9.政府、對手機構及銀行間系統規條
 所有本協定下的交易均受轄於執行交易的對手機構或其他銀行間市場(及其清算組織,如適用)的憲章、細則、條例、規定、習慣、用法、裁決和解釋,並執行所有適合的香港法律。如果此後通過的任何法令,或任何政府機構通過的任何條款,或對本協議產生影響/衝突的任何條款,將視作被有關法令、條規變更或替代,而其他條款及變更後的條款將繼續完全生效。客戶承認本協定下的所有交易受轄於前述監管要求。所有客戶不擁有任何有關上述要求獨立的合約性權利。 10.帳戶清償與欠款償付
 如發生下列情形:
 i. 客戶身故、神經失常或司法宣定無能力;
 ii. 客戶申請破產,或選派託管人,或任何人針對客戶向法庭申請其破產、清盤或其他相類似的法律程式;
 iii. 客戶的任何資產遭委任接管人或類似職位人員接管,或遭受任何扣押或判決之執行;
 iv. 不論當時的市場報價如何,客戶的帳戶保證金金額不足;
 v. 客戶未能向本公司提供任何根據本協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如身份證明檔);或
 vi. 任何其他本公司應當採取保護措施的情況或變化,
 本公司擁有絕對酌情權決定應否採取以下某種或多種行動;
(i)本公司代為客戶保存或控制的資金或財產來抵償客戶對本公司負有的債務;
(ii)買賣任何為客戶于其帳戶持有的貴金屬頭寸;及
(iii)取消任何或所有未完成訂單,或其他任何以客戶名義作出的承諾。採取任何上述行動可能並不以下列為條件:即要求提供保證金或追加保證金,或事先將買賣決定通知客戶、客戶的個人代表、繼承人、授權人或轉讓人等、且不論涉及的所有權利益是否為客戶獨有。根據本公司的絕對酌情權,在此所述的買賣行為可以通過任何銀行間或其他經常進行業務的交易市場進行,本公司可以購買全部或部分而不受贖回權的限制。當本公司向客戶提出要求,客戶將在任何時候對其帳戶的債務負責。若其帳戶被本公司或客戶自己全部或部分平倉之時、在任何時候均對其剩餘欠款負責。如果根據本授權進行的平倉後所兌現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客戶向本公司所欠的債務,客戶需立即支付欠款、所有未償還債務、以及相應利息,以及所有托收費用,包括律師費、證人費等相關費用。本公司並保留追究權利。此後,本公司可完全自行決定合併客戶名下的多個戶口,把盈餘抵銷帳戶之間的借方差額。

11.交叉交易的同意
 客戶在此承認並同意下述情況有可能出現,即與本公司相關的某一營業人員、董事、關聯機構、關聯人、雇員、銀行或銀行雇員、交易商及本公司本身可能是客戶帳戶所進行的交易的對手經紀人或委託人。客戶在此同意進行上述交易,僅有的限制是有關執行買賣訂單的銀行、機構、交易所或交易委員會的任何可能的條例或規定,或其他監管機構的任何可能的限制與條件。

12.保證金和存取款
 客戶須向本公司提供並維持由本公司所不時訂定的保證金金額。客戶須明白及同意本公司擁有唯一指定權,根據市場狀況,本公司可能在任何時候改變保證金要求。該保證金金額相比同業機構的要求可能較高或可能較低。客戶同意當本公司作出追補資金之要求時,客戶須立即並迅速以本公司所要求的存款方式滿足所有保證金催促通知的要求,而任何存款過程涉及的費用,包括銀行手續費、匯率差價及所有有關費用均由客戶承擔。 客戶有可能不可以即時使用剛存入的保證金作為新頭寸的按金,更可能不可以作為追加保證金,客戶同意承擔一切由於未能及時滿足追加保證金要求而面臨強制平倉之損失,其損失可能超過客戶的初始保證金,即帳戶內的所有資金。本公司可能在任何時候根據本協定的規定強制客戶的帳戶進行平倉,即使本公司不行使該項權利,並不代表其放棄該權利。任何本公司過去的保證金要求均不妨礙本公司不需通知而提高上述保證金要求。客戶有權隨時通知本公司提取指定的可用現金結餘,客戶同意任何匯款及轉款過程涉及的費用,包括銀行手續費、匯率差價及所有有關費用均由客戶承擔。客戶完全理解本公司及相關銀行需要時間去處理有關客戶之提款,客戶很可能不可以即時收到所提取的金額。客戶同意不追究本公司由於未能及時滿足自身提款要求所引起的所有責任。當客戶的提款要求一經確認,本公司將即時從客戶帳戶結餘扣除該款額。
 客戶必須確保其所指定的往來銀行帳戶屬於客戶本人,本公司不會接受任何第三者(包括但不限於協力廠商)存取款。
 客戶確認及同意客戶進行未獲授權的第三者存款時,本公司完全擁有權利對客戶帳戶進行以下處理:
 (i) 若客戶帳戶從未進行任何交易,本公司將所有協力廠商存款扣除百分之10作為本公司營運成本後,將其餘額退回存款銀行帳戶;
 (ii) 若客戶帳戶已進行任何交易,本公司將由進行第三者存款起的所有交易及優惠(包括但不限返傭、贈金)取消。並將所有第三者存款扣除百分之10作為本公司營運成本後,將其餘額退回存款銀行帳戶;
 (iii) 即時涷結客戶帳戶進行調查,禁止其帳戶進行一切交易。並依據酌情權決定向任何相關監管機構或執法機構報告有關事件。

13.費用
 客戶將支付因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務產生的手續費、代理經紀人傭金和其他特別服務之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溢價和折價,報表費,閒置帳戶費,指令取消費,轉帳費和其他費用)及收費(包括但不限於由銀行間機構、銀行、合約市場或其他監管或自律組織收取的費用)。本公司可能不經通知調整收取傭金、費用及/或收費。客戶同意向本公司支付其欠交款項的利息。所有這些費用將在發生時,或在本公司根據其絕對酌情權決定下由客戶支付。客戶同意本公司從其帳戶中凍結上述費用。在客戶指示本公司將其帳戶的未平倉頭寸、資金、及/或財產轉向其他機構時,客戶同意支付由本公司確定的轉帳費。本公司確認所有向客戶報出的價格但不包括溢價與折價。 14.通訊聯絡
 報告、報表、通知及其它通訊可能送達至客戶于開戶申請時所提供的電郵位址及住址或客戶不時以書面方式(香港客戶)和網上登入方式(國內/海外客戶)向本公司更新的電郵位址及住址。所有如此送出的通訊,不論是郵寄、電郵或其他方式,一旦投入有關郵政,或經發送機構接收,即被認定已由本公司傳出,且被認定該通訊已送達客戶本人,不論客戶是否實際收到。

 15.電郵地址確認
 若客戶的電郵位址有任何更改,客戶有責任立即通知本公司有關之更改。

 16.地址確認
 若客戶的住址或通訊位址有任何更改,客戶有責任立即通知本公司有關之更改。

 17.電子傳輸交易確認及帳單結單
 客戶同意其帳戶資訊與交易確認可經由本公司平臺提供,客戶可通過本公司的平臺或網上個人帳戶查閱其帳戶資料。本公司將公佈客戶的所有帳戶交易活動資料,客戶將可以獲得每日、每月的帳戶交易報表,以及每項已執行的交易之報表。客戶的網上帳戶公佈其帳戶交易資料將被視作遞交了交易確認和帳戶結單,任何時候,帳戶資料將包括帶有交易確認編號、買賣價格、佔用保證金、可用保證金的數額、盈虧報告,以及所有頭寸和未完成下單指令等。

18.報表與確認
 訂單的確認報告(如日結單、月結單等)和客戶的帳戶報表將被視作正確、終結性,並對客戶具有約束力,除非客戶在收到本公司網上交易平臺或其他方式送達的報告兩日之內立即作出反對,並以書面形式確認。保證金催促將是終結性並有約束力的,除非立即以書面形式作出反對。作為郵寄交易確認的代替,本公司將向客戶提供互聯網上登入以便隨時查閱其帳戶。若客戶反對應以書面寄往本公司網頁上最新提供的辦事處位址,請要求回郵收據。如無反對,則本公司或其代理經紀人在客戶收到上述報告之前採取的所有行動將被視作已被批准。客戶未收到交易確認將並不解除其作出上述反對的義務。當訂單或交易一經執行,確認一經發出,只有客戶有責任查閱並記錄帳戶內的所有訂單和持倉。有關詳情請參考於本協定第17項“電子傳輸交易確認及帳單結單”之內容。

 19.終止
 本協定將持續有效直至終止,而客戶可在任何時候終止協定,只要屆時客戶沒有持有未平倉現貨貴金屬頭寸,不對本公司負有任何債務,且本公司實際收到終止協議的書面通知,或任何時候本公司向客戶提出終止協定的書面通知,由發出通知當日收市隨後第一個結算時間起開始生效,條件是如此終止將不影響任何之前簽訂的交易且不解除任何一方此協定項下的任何義務,或解除客戶的任何債務的責任。

 20.協議修改
 客戶同意本公司可不時酌情決定修訂、取消、或更替本協議之任何條款或增補任何新條款,本公司會把這些修改或變更在本公司網站www.joy-profit.com公佈來通知客戶。客戶須不定時流覽有關條款之修改並同意受此約束。

21.資訊
 客戶同意
(i)本公司或其雇員向客戶提供的任何市場資訊並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購買或出售OTCGOLD合同的要約或招徠購買或出售OTCGOLD頭寸;
(ii)此類資訊,儘管基於本公司認為可靠的資料來源,有可能完全基於某一雇員的個人意見,故這類資訊可能並不完整甚至未經確認;
(iii)本公司不會就提供給客戶的任可資訊的準確與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證和負上任何責任。

 22.非保證之盈利或限制損失
 客戶確認其未與任何本公司雇員、代理經紀人或協力廠商就其本公司帳戶的交易達成任何單方面協定,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保證其帳戶盈利或限制損失的協議。客戶同意其有責任以書面形式立即告知本公司任何單方面協議之詳情。客戶並同意如果任何人士作出的任何有關交易帳戶的聲明有別于客戶從本公司所得的表述,客戶同意以書面形式提請本公司注意。

 23.怡利國際金銀業有限公司的責任
 本公司將不負責因傳輸或通訊設施故障、電力短路或任何其他本公司不能控制或預計的原因帶來的指令傳輸的延遲。本公司將僅對直接因為本公司的蓄意過錯或欺詐造成的行為負責。本公司將不對其他方面過錯而引起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4.賠償
 客戶同意,如果因為客戶未能完全與及時地履行其承諾或因其聲明或保證並不屬實或正確,而給本公司帶來任何債務、損失、損害、成本或費用(包括律師費),客戶將必須對此向本公司作出所有賠償,並使之不受損害及損失。客戶同時同意立即支付給本公司在執行本協議任何條文或任何其他本公司與客戶簽訂的協定所帶來的損害、成本與費用(包括律師費)。此外,若損失來自
(i)客戶的行為:客戶或授權人的行動、錯誤或遺漏;
(ii)偽造簽署:所有帳戶或本協定有關文檔上的偽造簽署或未獲授權的簽署;
(iii)故障:客戶或本公司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或系統中斷或運作失靈;
(iv)延遲:本公司在執行客戶向其發出之任何指示時發生之延遲、故障或錯誤;和
(v)資料:從客戶收到的不正確或不全的指示,本公司均不會承擔任何責任或賠償任何損失。

25.財務狀況
 客戶聲明並保證其財務狀況健全。客戶在開始進行貴金屬交易之前已非常仔細地考慮了貴金屬交易的風險並明白客戶現有資產中可為風險資本金的部分。客戶保證及聲明即使在貴金屬交易中出現損失也不會對其生活方式帶來任何改變。如果客戶的財務狀況發生變化以致降低該風險資本金,客戶同意立即通知本公司。

26.信用狀況
 客戶授權本公司,或其雇員以本公司的名義,調查客戶的信用狀況並查證及確定客戶資料有關的合適的(所有)銀行、金融機構和信用機構。客戶進一步授權本公司調查其目前和過去的投資活動。此外,本公司將根據客戶之信用狀況,並有權要求客戶提供所需證明(包括但不限於最近之稅單、入息證明),以不時檢討客戶的交易限額及或審批其提升交易限額之申請。

27.資金轉讓授權
 客戶在此同意本公司可在任何時候,根據本公司及其雇員的判斷,將客戶帳戶派入及轉出該客戶的另一個在本公司或其他批准的金融機構或其關聯人處開立的帳戶。

28.抵押協定
 客戶的所有資金、貨幣及其它財產,如其被本公司在任何時候為客戶持有,或在任何時候由本公司為任何目的(包括妥善保管)掌管或控制,此類財物將被本公司作為擔保物,並可因客戶對本公司的義務受制于普通留置權及對沖權,不論客戶在本公司開立帳戶數目的多少。本公司可能在不通知客戶的情況下行使其絕對酌情權,在任何時候將客戶的所有資金、貨幣或其他財產投入或轉向客戶的任何帳戶。客戶亦授權本公司以單獨或者與其他客戶的財產一起的形式,將客戶作為保證金或擔保物的任何財產以進行抵押、再抵押、投資或出借於本公司自身或其他方。此授權適用於所有本公司為客戶開持的帳戶,並在客戶全額付清所有債務之前、或本公司發出撤銷通知之前有效。

29.權利轉讓
 本公司可在未經客戶事先同意或批准的情況下,將本協定之全部或部分之權利或義務授予任何人。

30.豁免或修訂
 本協定的任何條款不可被豁免或客戶自行作出修訂,除非豁免或修訂是以書面的形式且由客戶和本公司授權的授權人共同簽字。在任何協議雙方的交往過程中,或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未能堅持其協議的權利均不可間接解釋為本公司對該權利的放棄。任何口頭協議或指示均不可被承認或執行。

31.清算日與延展
 所有貴金屬頭寸會在交易日以美元顯示在客戶的帳戶,並在48小時內清算,並以美元作為交收貨幣。持倉頭寸會在額外48 小時後自動過倉,除非(i)客戶給予令人滿意的指示交割,這要按照本公司的慣例、通常收費和重新交付費用;(ii)本公司接受了客戶的下單並同意可全權酌情決定對沖貴金屬頭寸。客戶應在貴金屬清算日的前一個工作天正午之前指示是否交割或對沖。如無客戶的及時指示,本公司被授權全權酌情決定是否延展所有或任何客戶的本公司帳戶的貨幣頭寸,風險由客戶承擔。客戶的帳戶將在貴金屬頭寸延展之時收取利息。

 32.錄音
 客戶同意本公司有權採用錄音程式,以作為所錄取指示或通訊之確實證據。客戶進一步同意在涉及任何客戶或本公司的糾紛或訴訟中,任何一方可以使用此類錄音或備份作證據。客戶理解並同意本公司定期根據其確立的營業程式清除這類錄音。

 33.個人資料私隱政策
 本公司的個人資料私隱政策是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護客戶權益。在本公司使用客戶資料以提供其最佳之服務時,亦會高度關注對於其客戶資料使用之安排。本公司會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之規定,力求完全符合個人資料保障要求。為此,本公司會確保其雇員遵守法例規定的保安和保密嚴謹標準。
 i) 本公司收集的各項個人資料,只供本公司進行業務運作及其他有關活動之用;
 ii) 本公司致力確保網站是安全及符合業界標準,並且使用其他資料保障工具,例如:防火牆、 認證系統(密碼和個人身份證號碼等)和操控機制來控制未獲授權的系統進入和存取資料;
 iii) 本公司會將客戶個人資料保密儲存,保護客戶的個人資料以防止被盜用,本公司雇員亦會尊重客戶的私隱,絕不會向未獲授權人士透露任何資料;
 iv) 客戶可不時查閱及更改由本公司所保存有關其個人資料;
 v) 客戶同意本公司會根據任何法例或監管機構之規定,向監管當局及其他政府機構披露客戶所有資料(及其他資料);
 vi) 客戶同意本公司按照網路支付系統政策之安排,當客戶透過支付閘道進行存取款時,向有關機構披露客戶個人資料作為核實身份的證明;
 vii) 本公司可能會在客戶的電腦設定及存取本公司Cookies,以協助本公司分析並瞭解有關之市場推廣策略的效果。本公司及其雇員可能會于本公司的產品和服務使用Cookies 來追蹤客戶在本公司網站的流覽,收集得來和共用的資料是不具姓名及無法被個別辨識的;
 viii) 客戶同意本公司向客服提供服務時,本公司可能授權一些不隸屬本公司的公司使用客戶個人資料,這些包括以合約形式代表本公司提供服務的公司,例如作成、郵寄月結單的公司,維護及開發資料處理的軟體公司等。這些授權於本公司的公司必須把客戶的個人資料保密。
 本公司將盡一切所能確保其收集所得的客戶個人資料被妥善地保存在儲存系統,並只有獲授權的雇員或代表本公司提供服務的公司可查閱有關資料,但鑒於互聯網之公開及全球性質,本公司可能無法保護及保密客戶個人資料不受第三者的蓄意干擾。凡經由本公司網頁流覽他人運作的網頁,客戶的個人資料均不屬本公司的個人資料私隱條款保障範圍內。

34.在直接促銷中使用資料
本公司/集團擬把客戶資料用於直接促銷,而本公司/集團為該用途須獲得客戶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就此,請注意: (i)本公司/集團可能把持有的客戶姓名、聯絡方式、產品及服務組合資料、交易模式及行為、財務背景及人口統計資料用於直接促銷; (ii)可用作促銷下列類別的服務、產品及促銷標的; (a) 金融、理財、投資及相關服務及產品; (b) 獎賞、優惠計畫及相關服務及產品; (c) 本公司/集團的任何成員與品牌合作夥伴提供之服務及產品(該等品牌合作夥伴名稱會于有關服務及產品的申請表格上列明,視情況而定);及 (d) 為慈善及/或非牟利用途的捐款及捐贈; (iii) 上述服務、產品及促銷標的可能由本公司/集團及/或下列各方提供或徵求: (a) 本集團的任何成員、合作夥伴及聯營公司; (b) 協力廠商金融機構、投資服務供應商、獎賞及優惠計畫供應商,及合作品牌供應商;及 (c) 慈善或非牟利機構; (iv)除促銷以上述服務、產品及促銷標的以外,本公司/集團亦擬以上34 (i)段所述的資料提供予以上34(ii)段所述的全部或任何人士,以供該等人士在促銷該等服務、產品及促銷標的中使用,而本公司/集團為此用途須獲得客戶書面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 如客戶不希望本公司/集團如上述使用其資料或提供資料予其他人士作直銷促銷用途,客戶可通知本公司/集團行使其選擇權拒絕促銷。

35.司法管轄區及司法管轄地的同意
 本公司可全權選擇和行使其絕對酌情權,決定因本協定所引起或有關之任何爭議、爭執或索償、本協議終止或無效等事件,均根據現行有效之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解決。指定仲裁員的機構是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仲裁員為一人。仲裁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按照開始仲裁時有效的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仲裁程式規則。仲裁程式以英語進行。

36.仲裁協議
 若客戶同意本仲裁協定,客戶(i)放棄了在法院起訴本公司的權利並包括陪審權利在內;(ii)同意在任何根據本協定由客戶或本公司提出仲裁的指控與反指控中受到仲裁的約束。客戶不選擇同意本仲裁協議條款約束亦可於本公司開立帳戶。

37.管轄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本協定及協定方的相應的權利與義務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的管轄,並據此解釋與執行。據此並沒有和法律抵觸而干預或妨礙條文之應用。
本協定連同開戶申請書和有關附件構成本協定主題整體和全部內容。本協議將取代以前所有經雙方簽署或承諾的與本協定主題,杠杆式現貨貴金屬交易相關的書面或口頭協議。 若本協議中英文版本不一致,應以中文版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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